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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2024-07-13 08:57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校园大门.jpg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位于福建东部沿海,坐落在千年古邑、新兴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全国著名侨乡和民族英雄林则徐故里——福清市区,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师范大学双重领导和管理,为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生毕业后由福建师范大学统一颁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08年12月,学校顺利通过福建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1亩,拥有多个校区。目前,有校级以上教学科研实验室、实验平台、教学示范中心42个,校外专业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实训中心126个,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考点、全国职业素养能力培训项目教学基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省级“互联网+”教育培训基地等。  

办学思路:适应福建省尤其是闽东南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坚持“做大工科、做强理科、做特文科”的学科专业发展思路,着力形成以“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的学科专业体系,培养道德品质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烈、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术精湛、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双创”意识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专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6400多人,下设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化传媒与法律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海洋与生化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侨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29个本科专业,1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形成了服务食品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产业、“互联网+”商务产业、旅游产业等六大专业群。与我省特别是闽东南的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食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对接,并进入福建省整体转型试点高校行列。  

师资队伍:学校着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创新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实施“双百计划”“龙江学者”“青年教师培育工程”等,坚持“内培外引”与“柔性聘用”并举,努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6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69人,占46.17%;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16人,占86.34%;双师双能型教师150人,占40.98%。学校有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7人、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7人、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计划人选4人;福建省教学名师2人;受聘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1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师先后获省五一劳动奖章、省级教学名师奖、省级师德之星等省级奖项或荣誉,获得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三等奖1项,全省特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  

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学校着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是福建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项目”试点建设单位。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环境工程、包装工程、法学、网络工程、英语、国际金融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等12个专业分别获批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工程类应用型人才”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等,占现有29个本科专业的41.38%。建有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并拥有省级校企合作实践基地5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获得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近三年学生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创业竞赛、文化体育等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150多项。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0项、省级128项。英语专业八级和司法考试一次性通过率在省内一般本科高校中名列前茅。近三年来,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年度就业率在95%以上,并得到用人单位的较高评价。本科办学以来,考上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有600多人,升学率位居福建省本科高校前列。  

科研工作: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福州市包装工程行业技术创新中心1个,福州市专家工作站2个,校内研究所(中心)23个。2012年以来,学校获得各类科研项目47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7项。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市科学技术奖共18项。教师出版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共32部,论文被SCI、SSCI、EI收录108篇,在中文核心期刊、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00篇。获得授权专利54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参与福建省有关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  

合作办学: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清华大学网络科学与网络空间研究院、中软国际、厦门海洋三所等100多个企事业单位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与南非德班理工大学、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省文化体育部,以及台湾东华大学、景文科技大学、台湾中华大学、台湾佛光大学、台湾高雄餐旅大学、台湾义守大学、台湾健行科技大学等境外高校及组织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截至目前,共先后选派近100位学生赴美国、新西兰及台湾等高校开展交流学习。同时,学校还重点推进与台湾中华大学联合开展了“创新创意创业”种子师资培育项目,并与佛光大学建立了“闽台职教师资培养平台”,积极与南非德班理工大学及当地食品企业等开展校校企三方合作项目。  

服务地方:学校坚持精准服务,主动对接区域发展,不断提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和本领。横向科研项目数逐年增长,位居福建省本科高校前列,在黄酒酿造、海产品保鲜与深加工、食品软塑包装开发、传感器研发与应用、废弃物资源化和利用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一些科研成果逐步实现产业化,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实施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在新材料开发、光电信息技术、食品、农产品培育加工、环境保护治理等方面开展创新研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辅助咨询。此外,学校还建立了咨询研究机构,提高软科学对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决策参考咨询的贡献度,承接了福清、平潭等地方多个“十三五”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近5年为行业企业提供咨询报告85项。为更好地对接福建省特别是闽东南产业发展,拟筹建电子信息类、食品类、互联网+电子商务类等产业学院。积极发挥专业和人才优势,为地方的文化、体育、艺术及其他重要活动等提供支持与服务。同时,积极构建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志愿服务队曾获得上海市(为世博会服务)、团省委、福州市等方面的表彰。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信息

一、报名报考方式  

1.所有考生都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  

2.在籍考生直接登入报考网址报考课程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考费一律不退。  

3.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现场信息确认(生成准考证号)—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即新生登入报名平台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然后需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新生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现场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方可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请按系统提示录入报名基础信息。  

4.试点、衔接专业新考生报名、报考流程:主考校网上导入新生数据—新生本人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现场拍照确认—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即主考校先在网上导入新生数据后,新生本人登入报考平台上传照片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所属主考院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拍照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主考校审核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再上网报考课程并缴费。凡涉及港澳台证件号码报考的新生,主考学校必须按考生港澳台证件号码单个基础信息录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不再使用自编证件号码形式导入报名系统。  

5.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是我省唯一自学考试网上报考平台。为确保全网化自考网上报考信息数据安全,以及考生考籍管理过程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好考生登入报考身份识别的移动技术应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从2019年10月考期起,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增加“手机动态短信密码反向认证系统”,通过考生本人实名制手机强制进行一对一的身份证验证及唯一识别,考生须按系统要求输入正确的验证码才能完成报名,切实达到业务形成各阶段数据的真实性、唯一性及其合法可靠性。试点专业、衔接专业主考学校可批量导入新生数据及报考课程,但系统关闭批量缴费功能,统一由考生个人缴报考费。  

各级考试机构和主考院校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按自学考试网络报名、报考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规范管理。  

二、报名、报考时间、以及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1.新生网络预报名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6月26日9:00—8月31日18:00  

②试点专业:6月26日9:00—9月7日12:00  

③衔接专业:6月26日9:00—9月1日12:00  

2.新生现场确认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8月30日9:00—9月1日17:30  

②试点专业:各主考校自定,9月7日18:00截止  

③衔接专业:各主考校自定,9月1日18:00截止  

3.网络报考课程时间:  

①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现场确认后—9月8日18:00  

②试点专业: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主考校审核确认后—9月8日18:00  

③衔接专业:  

在籍考生:6月26日9:00—9月8日18:00  

新生:9月5日9:00—9月8日18:00  

三、考试课程及时间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课程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2019年10月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2.试点、衔接专业考试课程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的通知》(闽考院自〔2016〕30号)文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2019年我省自考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部分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19〕13号)文件。  

四、考生错误信息的更改  

凡2015年10月以前报名的在籍考生在网络报考过程中发现信息错误的(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错误信息)。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2015年10月开始报名的在籍考生信息已全部通过刷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确认,均不予更改。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请于每年四月、十月自学考试网络报名新生现场确认时间和上、下半年毕业生申请时间内,本人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刷身份证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拍照后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后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申请报告、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后以纸质形式上报。  

2.试点、衔接专业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改名需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由主考院校统一安排时间组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主考院校拍照后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后由主考院校将考生申请报告、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以后以纸质材料上报。  

五、考生座位号通知单  

考生可于考前7天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考生座位号通知单。  

六、“衔接专业”主考院校开展报名工作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自考〔2011〕21号)与《关于“衔接考试”专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教自考〔2011〕6号)的有关规定。  

1、衔接考试专业考生应是省内全日制高职高专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已注册且学有余力并本人自愿参加的在校生。  

2、参加衔接考试专业的考生资质由主考学校负责审核,考试院抽查,若发现主考院校、助学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处理。  

3.每个主考院校必须与衔接的高职高专签署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复印件上报考试院。  

七、各设区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购置相关设备。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及省自考办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及考试痤位号通知单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纸或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联系方式

电话:0591-85362282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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