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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教招生简章

2024-07-02 13:21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教招生简章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太原学院学科优势和丰富的办学资源,以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为指导思想,以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和层次的高等成人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积极与太原市各企业合作,为企业培养所需人才,具有函授、业余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重点开展以太原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为主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多年来为太原市教育系统培训干部教师两万余名。  

目前,学院有教职工14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4人,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将积极进取,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不断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专业介绍  

经济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020102)  

培养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与业务知识,了解国际市场运行规则、实务和熟悉我国对外经贸政策。毕业生适合在各类涉外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财政学专业(020103)  

培养学生掌握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够从事相关的财税管理、咨询服务、财务与会计实务等活动。毕业生适合从事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及有关政府机构的相关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专业(020104)  

培养学生系统掌握基本金融理论和专业操作能力。毕业生适合从事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信托投资和保险等),以及企业(公司)的财务、融资部门等专业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法学类  

法学专业(030101)  

培养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毕业生适合从事法院、检察院、律师,以及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助理等专业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社会工作专业(030302)  

培养学生掌握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工作技巧,毕业生具备从事实际社会工作与管理的资格与能力,适合到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部门、企业、社会工作机构、社区组织等从事社会工作实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050101)  

培养学生掌握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以及阅读、鉴赏古籍和写作的能力。毕业生适合从事政府机构、教育单位、新闻出版单位等与专业相关的有关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传播学专业(050305)  

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全面专业技能和优秀发展潜质的公共传播人才,毕业生适合在政府、企业、传媒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数字传播、视觉传播、文化传播、公共关系等领域的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管理类  

工商管理专业(110201)  

培养学生掌握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人际沟通、企业营销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毕业生适合在各类企业(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市场营销专业(110202)  

培养学生全面掌握有关市场调查、营销战略策划、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毕业生适合从事各行业市场营销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会计学专业(110203)  

培养能够熟练掌握企业会计的决策、财务管理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方法的会计专业人才。毕业生适合在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从事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专业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财务管理专业(110204)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掌握扎实管理科学基础,具备金融和财务思维,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胜任相关工作的人才。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10205)  

培养掌握管理学和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熟悉我国相关政策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操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等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10302)  

培养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适合在公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政府行政部门从事公共事务及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报名条件  

考生须持有高中、中专、职高或技校毕业证书。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  

2.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3.投档比例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4.对加分或降分投挡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太原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太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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