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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2024-07-01 07:33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2019年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景色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景色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4487  

招生代码:5376  

学校性质:公办  

学制:三年  

学历证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信息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1 570101 食品生物技术 40人 3 5000
2 510201 林业技术 40人
3 510202 园林技术 40人
4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30人
5 510108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40人
合计 200人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报名办法:  

1.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到当地高考报名点审核确认。  

4.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3月份(具体时间到时公布),自行登陆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进入“单独招生”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也可直接到我校领取)。  

(三)申请免试入学  

申请免试的考生的报考条件及申报程序按《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五、考试办法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2)2019年2月底前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报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提供给招生院校;我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总分,确定并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名单。  

(3)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2.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100分)  

根据我校制定的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实施方案,针对不同招生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1)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后,由考生按规定时间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  

(3)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考试大纲及考试实施方案进行。  

1.考试形式  

由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重点考查考生中职阶段掌握专业基础理情况;实践技能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掌握专业技能情况,两项测试之和为考生得分。  

2.考试时间及分值  

1.理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2.实践技能为每生20分钟,满分100分。  

两项合计满分200分。  

六、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考生须知  

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9年3月26日前,向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并于4月1日至4月7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3.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按计划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4月10日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预录取名单最后进行公示。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依据《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的指导意见》执行。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职成教处、单招院校联系。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各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于2019年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七、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录取院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录取院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2019年将安排10%的专项计划,用以帮助集中连片地区(87县)的贫困考生。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录取院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实施阳光招生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各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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