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网](https://www.zhonzhuan.com/static/m/skin/images/logo.jpg)
梧州学院就业好不好?、奖学金介绍、宿舍几人间
2024-06-30 00:33 梧州学院
读大专选什么专业前景好?这是很多学生都在考虑的问题。其实,读什么专业前景好,这取决于个人的兴趣爱好和能力。有些专业的前景很好,但是个人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并不适合这个专业。另外,有些专业的前景不好,但是个人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很适合这个专业。所以,读大专选什么专业前景好,这取决于个人的兴趣爱好和能力。
梧州学院就业介绍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教育、指导、推荐工作,致力于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多年来一直面向广西及广东等周边发达省份推荐毕业生就业,不断开拓新的就业地区,毕业生遍布区内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各行各业,就业渠道多、就业面广,毕业生就业率居区内同类院校前列。
梧州学院奖学金介绍
梧州学院资助学生的奖、助、补、贷办法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
学院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经学院审核批准,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
梧州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我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本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符合各项奖励条件者,依照本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第三条 获奖学生的必备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院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院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积极参加学院、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和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
第四条 学院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项目和奖励措施
第五条 学院面向全院学生设立以下奖项:
(一)梧州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梧州学院师范专业奖学金;
(三)梧州学院社会资助奖学金;
(四)梧州学院三好学生奖;
(五)梧州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
(六)梧州学院优秀毕业生奖;
(七)梧州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
(八)梧州学院学生专业学科竞赛奖;
(九)梧州学院学生体育竞赛奖;
(十)梧州学院学生文艺创作比赛奖;
(十一)梧州学院其它单项奖;
(十二)梧州学院先进班级、文明宿舍奖;
第六条 学院对获得上述奖励的学生给予以下方式的表彰: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令嘉奖;
(三)通报表扬;
(四)颁发奖状、证书或奖章;
(五)颁发奖学金奖金或奖品。
第三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条 评定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有扎实的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非师范类学生。全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考试或考查成绩均不低于80分者,可参评一等奖学金;全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考试或考查成绩均不低于70分者,可参评二等奖学金;全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考试或考查成绩仅有一科低于70分但不低于60分、或仅有两科低于70分但不低于65分者,可参评三等奖学金。
第八条 评定等级、评定比例及奖金发放标准:
等级 | 金额(元/人·学年) | 比例(%) |
一等 | 1000 | 1 |
二等 | 800 | 5 |
三等 | 600 | 10 |
第九条 评定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每年的9-10月,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第十条 评选程序:
(一)由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本人申报,并对自己一学年内各方面情况进行自我总结;
(二)班级评议:由各班学生酝酿提名,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召开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联席会议评选,提出本班人选并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材料报系;
(三)各系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和申报学生的情况进行评定,填写推荐意见;
(四)各系汇总推荐材料,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 师范专业奖学金
第十一条 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教育(含小教大专班大专阶段)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遵守校纪,学业合格,均可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
第十二条 我院师范专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第十三条 师范专业奖学金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元。一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月100元;二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月80元;三等师范专业奖学金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85%评定,每人每月40元。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均可享受平均标准的师范专业奖学金,每人每月50元。从第二学期开始,每学期由系按评选专业奖学金的条件,以学生上学期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作为下一学期师范专业奖学金等级评定的依据,提出本系一等、二等和三等师范专业奖学金获奖者推荐名单,经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五条 学生休学期间、留级重读期间,不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享受下一学期的师范专业奖学金。
第十六条 学生因违纪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按下列情况停止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该学期停发奖学金时间不足,应在下学期继续停发,直到停发时间满为止)
(一)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的师范专业奖学金。
(二)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的师范专业奖学金。
(三)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不享受师范专业奖学金。
第十七条 师范专业奖学金每年按十个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各系于每月8日前将本系学生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方案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交学院财务处按月发放。
第五章 梧州学院社会资助奖学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三好学生
第十八条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思想道德修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遵纪守法,全学年没有受过学院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没有补考和无故拖欠学费现象。
第十九条 “三好学生”评选的比例:按全院学生总人数的15%评选。
第二十条 “三好学生”评选的方法和程序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相同。
第二十一条 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的学生,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第七章 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二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授予对象为任职一学年以上的下列学生干部:学院、系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学院学生社团正职;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各班团支部、班委干部;
(二)对所担任的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行动上能起表率作用,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全学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没有无故拖欠学费的现象;
(三)全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考试或考查成绩均不低于60分。
第二十三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全院学生干部人数的20%。
第二十四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步骤:优秀学生干部每年4-5月评定一次,由学生干部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提出推荐意见(学院团委、学生会及各直属组织的团学干部按20%的比例推荐),经学院团委初审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五条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学院一次性颁发奖金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六条 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同时符合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经评选合格,可同时授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再颁发奖金。
第八章 优秀毕业生奖
第二十七条 优秀毕业生奖的评选对象:本院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专科毕业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5%。
第二十八条 优秀毕业生奖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注重思想道德修养,热爱学院,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全面发展,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每学期操行评定为优良,其中有四次以上为优;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本科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
(四)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获一次以上院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一次以上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
(五)曾获科技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自治区级二等奖以上;或获文艺、体育类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前八名、或三等奖以上;或获自治区大学生单项比赛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二十九条 优秀毕业生奖评选时间和程序:每年的3-5月份评选,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所在系提出推荐意见,送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十条 优秀毕业生奖奖励办法: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100元。
第九章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
第三十一条 为了鼓励我院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大学生正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特设本奖项。
第三十二条 奖励适用范围:本奖项适用于大学生正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自治区或全院程序设计大赛等,同一竞赛如果同时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只计发最高奖励。
第三十三条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名次) | 国家级 (元/项) | 省区级 (元/项) | 学院级 (元/项) |
特等奖 | 5000 | 2000 | |
一等奖 | 4000 | 1500 | 300 |
二等奖 | 2000 | 800 | 200 |
三等奖 | 1000 | 500 | 100 |
第三十四条 经学院批准组队参赛,进行课外训练或赛前训练的补助办法:
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市内外比赛,进行赛前长期(一个月以上)集训,每天按5元/人发放训练补助;进行短期(一个月以下)集训,以及参赛期间,每天按10元/人发放补助。
第十章 专业学科竞赛奖
第三十五条 为了鼓励我院学生努力学习专业学科知识,积极参加院内外各种专业学科知识竞赛,特设本奖项。
第三十六条 专业学科竞赛奖奖励适用范围:本奖项适用于大学生各种专业学科知识竞赛,如正规课外电子商务竞赛、英语赛事奖等。包括:1、全国竞赛 2、广西区竞赛 3、院级竞赛(以上竞赛包括团体赛、个人赛、技能赛、知识演讲等各种竞赛)。同一竞赛如果同时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只计发最高奖励。
第三十七条 专业学科竞赛奖奖励标准:
奖励等级 (名次) | 国家级 (元/项) | 省区级 (元/项) | 学院级 (元/项) |
特等奖 | 2000 | 1000 | 200 |
一等奖 | 1000 | 600 | 100 |
二等奖 | 600 | 400 | 80 |
三等奖 | 400 | 300 | 60 |
第三十八条 经学院批准组队参赛,进行课外训练或赛前训练及参赛的补助办法:
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市内外比赛,进行赛前长期(一个月以上)集训,每天按5元/人发放训练补助;进行短期(一个月以下)集训,以及参赛期间,每天按10元/人发放补助。
第十一章 体育竞赛奖
第三十九条 院内体育竞赛各项奖励办法:
(一)院运会以系为单位的田径比赛团体总分奖
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5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5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50元。
(二)院运会组织奖(集体)
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5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50元。
(三)集体项目比赛奖励(各项目按规定人数奖励:篮球10人,排球12人,足球18人,乒乓球团体5人,羽毛球团体5人、健美操16人)
第一名:50元/人;第二名:40元/人;第三名:30元/人;第四名:20元/人。
(四)单项、小集体项目奖励(单项中的小集体项目按4人计发奖金,超出4人的小集体项目按每队5人计发)
第一名:50元/人;第二名:40元/人;第三名:30元/人;第四名:20元/人;第五名:18元/人;第六名:15元/人;第七名:12元/人;第八名:10元/人。
(五)单项破纪录奖:200元/人;小集体项目破纪录奖:100元/人。
第四十条 参加市、自治区、国家级体育竞赛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名次) | 国家级 (元/人) | 省区级 (元/人) | 市级 (元/人) |
第一名(一等奖) | 800 | 600 | 150 |
第二名(二等奖) | 600 | 500 | 120 |
第三名 | 500 | 400 | 100 |
第四名(三等奖) | 400 | 300 | 80 |
第五名 | 300 | 200 | 70 |
第六名 | 200 | 150 | 60 |
第七名(优秀奖) | 150 | 100 | 50 |
第八名 | 100 | 80 | 40 |
第四十一条 参加国际性体育竞赛奖励办法:
(一)凡获国际性体育竞赛参赛资格,发给奖金每人800元;
(二)在国际性比赛中获奖发给奖金每人5000—10000元。
第四十二条 学生参加经学院批准的运动队进行课外训练或赛前训练及参赛的补助办法:
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市内外体育比赛,进行赛前长期(一个月以上)集训,每天按5元/人发放训练补助;进行短期(一个月以下)集训,以及参赛期间,每天按10元/人发放补助。
第四十三条 院内各项体育竞赛学生裁判工作补助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每个单项裁判费补助为600元(包干);
(二)田径运动会裁判费(学生):每天20元/人;
(三)节假日工作按加班费计发,各项竞赛可按赛期、场次等情况对裁判费作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 文化艺术创作比赛奖
第四十四条 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学院级各类文艺竞赛表演(演讲、辩论、歌咏、征文(含社科类征文)、文艺汇演、美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书法、摄影等艺术类等)获一、二、三等奖、优秀(鼓励、入围)奖的,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同一竞赛项目同时获各级奖者,不重复奖励,只计发最高成绩奖。
奖励等级 | 国家级 (元/人) | 自治区级 (元/人) | 市级 (元/人) | 学院级 (元/人) |
一等奖 | 800 | 600 | 150 | 50 |
二等奖 | 600 | 400 | 100 | 40 |
三等奖 | 400 | 200 | 80 | 30 |
优秀奖 | 200 | 100 | 40 | 20 |
第四十五条 经学院批准组队参赛,进行课外训练或赛前训练及参赛的补助办法:
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市内外比赛,进行赛前长期(一个月以上)集训,每天按5元/人发放训练补助;进行短期(一个月以下)集训,以及参赛期间,每天按10元/人发放补助。
第十三章 其它单项奖学金
第四十六条 评选条件及对象:在精神文明建设、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
第四十七条 评选程序:各系部推荐上报,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奖励授予决定。
第四十八条 奖励金额:100―800元/人。
第十四章 先进班级、文明宿舍
第四十九条 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组织开展时事政策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班级同学遵纪守法,行为文明,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粮食,团结互助,精神风貌良好,没有违纪现象发生,已形成优良班风;
(三)班级同学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不断提高,班上获得各种奖励人数多,已形成良好学风;
(四)班级同学坚持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高,学生身体素质普遍良好;讲究卫生,班级学习和生活环境整洁;
(五)班级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有热情,有朝气,有干劲,工作积极,在班级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第五十条 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一)全学年每次宿舍月评比成绩均为90分以上;
(二)全宿舍学生本学年内无补考现象;
(三)全宿舍无违纪受处分学生;
(四)遵守本院学生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无违规行为;
(五)宿舍内外保持干净、整洁、美观,文化氛围浓。
第五十一条 评选比例:
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全院班级总数的10%;文明宿舍的评选不限名额。
第五十二条 评选程序:
先进班级、文明宿舍的评选由各系部按比例评选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处初审后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十三条 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在每年9-10月份进行。
第五十四条 先进班级、文明宿舍评定后,一次性分别发给先进班级奖金200元,文明宿舍奖金100元。
第十五章 奖励评审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奖励办法
第五十五条 下列各项学院级奖励分别由以下部门组织评奖:
(一)优秀学生奖、师范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三好学生奖、精神文明、见义勇为奖、优秀毕业生奖、先进班级、文明宿舍奖等奖项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
(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奖、专业学科竞赛奖由教务处等部门组织评审(“挑战杯”由学院团委组织评审);
(四)外语竞赛奖由外语系(大学外语部)组织评审;
(五)体育竞赛奖由体育教学部组织评审;
(六)文艺创作表演奖由学院团委、艺术系组织评审。
第五十六条 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的奖励适用范围是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本院主办,并经学院批准组织参加的比赛项目。
第五十七条 奖励办法:
(一)各奖项获得者,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旗)和奖金(奖品),公布全院表彰;获奖的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获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分别发给奖金200元,同时获学院相应各级奖项者,以最高奖项计发奖金,;
(三)凡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文化艺术创作比赛等集体项目按以下公式计算奖金:
集体项目奖(不含替补队员)=(名次所得奖金×实参加人数/2)≤8000元。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在我院留学的外国留学生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各项竞赛学生参赛获奖时,指导老师的奖励分别按该次竞赛学生获奖总金额的20%的比例拨发。
第六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经院长办公室会议通过后,自2007年7月5日起施行。
梧州学院宿舍介绍
宿舍名称 | 住宿费(元/年) | 热水费(元/年) | 备注 |
北校区1#楼 | 450 | 北校区 | |
北校区2#楼 | 450 | 北校区 | |
北校区3#楼 | 550 | 170 | 北校区 |
北校区4#楼 | 650 | 170 | 北校区 |
北校区5#楼 | 800 | 170 | 北校区 |
北校区6#楼 | 800 | 170 | 北校区 |
北校区7#楼 | 850 | 170 | 北校区 |
北校区8#楼 | 850 | 170 | 北校区 |
北校区9#楼 | 850 | 170 | 北校区 |
综合服务楼 | 750 | 170 | 北校区 |
欧化楼 | 350 | 北校区 | |
招待所服务楼 | 500 | 北校区 | |
北校区A楼、行政楼 | 350 | 北校区 | |
西校区2#楼 | 300 | 西校区 | |
西校区3#楼 | 300 | 西校区 | |
西校区4#楼 | 600 | 西校区 | |
西校区(山顶)学生公寓 | 850 | 西校区 | |
注:以上住宿收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
在线报名
热门专业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城市导航
专业导航
- 梧州计算机学校
- 梧州艺术设计学校
- 梧州财务会计学校
- 梧州模具数控学校
- 梧州电子技术学校
- 梧州建筑工程学校
- 梧州厨师烹饪学校
- 梧州汽修检测学校
- 梧州护理学校
- 梧州助产学校
- 梧州药剂学校
- 梧州中医学学校
- 梧州口腔学校
- 梧州影像/检验学校
- 梧州康复保健学校
- 梧州临床医学学校
- 梧州针灸推拿学校
- 梧州航空学校
- 梧州铁路/高铁学校
- 梧州电子商务学校
- 梧州幼师学校
- 梧州小学教育学校
- 梧州工程造价学校
- 梧州道路与桥梁学校
- 梧州工业机器人学校
- 梧州自动化学校
- 梧州石油/化工学校
- 梧州旅游/酒店学校
- 梧州服装设计学校
- 梧州食品/轻工学校
- 梧州电力/水利学校
- 梧州管理/营销学校
- 梧州农业/林业学校
- 梧州机电/机械学校
- 梧州畜牧/兽医学校
- 梧州影视/动漫学校
- 梧州地质/矿业学校
- 梧州美容美发学校
- 梧州形象设计学校
- 梧州艺术/舞蹈/表演学校
- 梧州体育运动学校
- 梧州其他中职学校
- 梧州农林牧渔学校
- 梧州资源环境与安全学校
- 梧州能源动力与材料学校
- 梧州土木建筑学校
- 梧州水利学校
- 梧州装备制造学校
- 梧州生物与化工学校
- 梧州轻工纺织学校
- 梧州食品药品与粮食学校
- 梧州交通运输学校
- 梧州电子信息学校
- 梧州医药卫生学校
- 梧州财经商贸学校
- 梧州旅游学校
- 梧州文化艺术学校
- 梧州新闻传播学校
- 梧州教育与体育学校
- 梧州公安与司法学校
- 梧州公共管理与服务学校
- 梧州外语培训
- 梧州雅思培训
- 梧州托福培训
- 梧州英语培训
- 梧州日语培训
- 梧州韩语培训
- 梧州法语培训
- 梧州俄语培训
- 梧州德语培训
- 梧州西班牙语培训
- 梧州意大利语培训
- 梧州阿拉伯语培训
- 梧州葡萄牙语培训
- 梧州汉语普通话培训
- 梧州SAT培训
- 梧州GRE培训
- 梧州GMAT培训
- 梧州少儿英语培训
- 梧州大学四六级培训
- 梧州其他语种培训
- 梧州补习辅导培训
- 梧州小学培训
- 梧州初中培训
- 梧州高中培训
- 梧州艺考培训
- 梧州中考培训
- 梧州小升初培训
- 梧州高考培训
- 梧州冬夏令营培训
- 梧州语/数/外培训
- 梧州其他辅导培训
- 梧州资格考试培训
- 梧州一级建造师培训
- 梧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 梧州建筑类资格证培训
- 梧州消防工程师培训
- 梧州九大员培训
- 梧州安全工程师培训
- 梧州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 梧州执业医师培训
- 梧州药师培训
- 梧州护士从业资格证培训
- 梧州护师培训
- 梧州卫生资格培训
- 梧州教师资格证培训
- 梧州财会金融培训
- 梧州会计实操培训
- 梧州会计电算化培训
- 梧州税务实操培训
- 梧州会计初级职称培训
- 梧州会计中级职称培训
- 梧州会计高级职称培训
- 梧州注册会计师培训
- 梧州注册税务师培训
- 梧州经济师培训
- 梧州国家公职培训
- 梧州其他财会培训
- 梧州电工证培训
- 梧州焊工证培训
- 梧州国家公务员培训
- 梧州地方公务员培训
- 梧州事业单位培训
- 梧州医院考试培训
- 梧州银行考试培训
- 梧州公安招警培训
- 梧州其他公职培训
- 梧州职业技能培训
- 梧州心理咨询师培训
- 梧州驾校培训
- 梧州装载机培训
- 梧州挖掘机培训
- 梧州叉车培训
- 梧州无人机培训
- 梧州厨师/烹饪培训
- 梧州面点/小吃培训
- 梧州美容培训
- 梧州美发培训
- 梧州化妆培训
- 梧州纹绣/美甲培训
- 梧州服装和设计培训
- 梧州珠宝设计培训
- 梧州模特培训
- 梧州影视传媒培训
- 梧州播音主持培训
- 梧州汽修培训
- 梧州家电维修培训
- 梧州手机维修培训
- 梧州电脑维修培训
- 梧州模具/数控培训
- 梧州PLC编程培训
- 梧州工业化机器人培训
- 梧州保健按摩培训
- 梧州针灸/推拿培训
- 梧州月嫂/家政培训
- 梧州催乳师培训
- 梧州产后康复培训
- 梧州其他技能培训
- 梧州电脑/IT培训
- 梧州办公软件培训
- 梧州电脑维护培训
- 梧州软件开发培训
- 梧州数据库培训
- 梧州苹果/安卓开发培训
- 梧州嵌入式开发培训
- 梧州web前端培训
- 梧州大数据培训
- 梧州人工智能培训
- 梧州游戏动漫培训
- 梧州影视制作培训
- 梧州网络营销/seo培训
- 梧州淘宝/网店培训
- 梧州平面设计师培训
- 梧州网页设计师培训
- 梧州建筑装潢设计师培训
- 梧州室内设计师培训
- 梧州广告设计师培训
- 梧州UI设计师培训
- 梧州AutoCAD培训
- 梧州3DMAX培训
- 梧州Maya培训
- 梧州Coreldraw培训
- 梧州Photoshop培训
- 梧州illustrator培训
- 梧州ProE培训
- 梧州UG培训
- 梧州SolidWorks培训
- 梧州SketchUp培训
- 梧州其他IT培训
- 梧州企业管理培训
- 梧州综合管理培训
- 梧州总裁班培训
- 梧州MBA/EMBA培训
- 梧州财务/税务培训
- 梧州市场/销售培训
- 梧州采购/物流培训
- 梧州生产管理培训
- 梧州沟通/演讲培训
- 梧州拓展训练培训
- 梧州企业内训培训
- 梧州其他管理培训
- 梧州文体艺术培训
- 梧州绘画美术培训
- 梧州书法培训
- 梧州乐器/音乐培训
- 梧州舞蹈培训
- 梧州武术培训
- 梧州棋类培训
- 梧州球类培训
- 梧州体育运动培训
- 梧州其他艺体培训
- 梧州出国留学培训
- 梧州美国留学培训
- 梧州加拿大留学培训
- 梧州德国留学培训
- 梧州法国留学培训
- 梧州英国留学培训
- 梧州西班牙留学培训
- 梧州瑞士留学培训
- 梧州荷兰留学培训
- 梧州意大利留学培训
- 梧州俄罗斯留学培训
- 梧州新西兰留学培训
- 梧州澳大利亚留学培训
- 梧州韩国留学培训
- 梧州新加坡留学培训
- 梧州马来西亚留学培训
- 梧州日本留学培训
- 梧州其他国家留学培训
- 梧州学历文凭培训
- 梧州自考培训
- 梧州成人高考培训
- 梧州专科升本培训
- 梧州远程/网络教育培训
- 梧州电大/开放教育培训
- 梧州考研培训
- 梧州考博培训
- 梧州其他学历培训
- 梧州其他资格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