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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简章

2024-07-08 07:37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2021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概况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简介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其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北京市团校。1986年7月,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院名,对学院发展寄予厚望。

在六十多年的建设发展中,党和国家领导人、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等多次来学校视察调研、现场办公、指导工作。时任北京市委副书记金鉴、汪家镠、李志坚同志先后担任学院院务指导委员会一、二、三届主任。学院始终坚持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共青团事业发展服务的方向,为首都的建设和发展培养输送了一大批人文素养好、有一技之长、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素质实用型技能人才。

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有1 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3 个市级高职示范性专业和2 个市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北京高职院校唯一的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招生院校,获得多项市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学生参加全国及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屡次获奖,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四年获得一等奖,北京市人文知识竞赛连续五年获得一等奖。学院各专业紧贴首都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培养人才,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历年就业率均达到98% 以上。学院承担北京市团校职能,承担着为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教育培养骨干的重要使命;与团市委联合创办了“首都大学生新世纪英才学校”“北京志愿者学校”“北京共青团创业青年夜校(青檬夜校)”以及为广大青少年提升创新意识的“创新部落”;是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托的全市首家“北京市社会工作者培训基地”;与《求是》杂志社共同成立,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青少年“三热爱”教育基地。北京市团校始终着眼党的青年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办学方式,突出政治培训,努力为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共青团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4000人,成人教育学生800余人,共设六个二级学院、一个中心、一个继续教育分院和多个研究所,即青年工作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信息传媒艺术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北京青年中科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分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北京青少年研究所、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北京职业教育与人文北京研究中心。学院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协调发展的教育教学格局。目前,学院坚持立足需求、集约创新、优化布局、激发活力、提升质量、协同发展的思路,调整办学资源布局,正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效益和整体实力。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以服务国家社会为己任,以促进教育发展为追求,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文化传承为使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已经成为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办学优势的北京市属高等职业院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部分专业:

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
1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信息
2软件技术电子与信息
3心理咨询医药卫生
4大数据与会计财经商贸
5工商企业管理财经商贸
6电子商务财经商贸
7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文化艺术
8书画艺术文化艺术
9游戏艺术设计文化艺术
10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传播
11早期教育教育与体育
12学前教育教育与体育
13旅游英语教育与体育
14法律事务公安与司法
15社会工作公共管理与服务
16青少年工作与管理公共管理与服务
17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公共管理与服务
18现代文秘公共管理与服务
19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其他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部分专业详解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专业

专业优势:本专业设立于1996年,形成了“人本、法治、责任”的人才培养理念,是北京市高职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也是北京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书记员选拔基地,就业形势好。本专业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技能与职业技能突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有高质量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强法律事务处理能力、行政事务处理能力,从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公司企业法务助理、公证员助理、知识产权专员助理等法律辅助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辅助人才。

就业岗位: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公证员助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务及综合行政等岗位。

核心技能:法律文书撰写;民事纠纷调解;公司企业劳动合同、业务合同起草、审查;公司企业纠纷处理;普法宣传;行政事务处理;中文速录等技能。

主修课程: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继承法原理与实务、公司法原理与实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原理与实务、知识产权法原理和实务、民事纠纷处理实务、房地产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书记员原理与实务、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司法口才训练、中文速录、模拟法庭综合实训,公检法律所顶岗实习等。

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可获得“速录师”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茶艺师证书、秘书资格证书等。

就业情况:近五年就业率平均在99%以上。

专业名称:软件技术

软件技术专业

专业优势:本专业为教育部“Web前端开发”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对接首都“科技创新中心”功能定位,紧密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面向Web前端开发、UI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库管理、软件测试、移动互联应用、信息管理等岗位群,培养以软件技术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与开发的复合型人才。专业入选北京市专业创新团队。拥有一批优秀的“双师型”教师,多次在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并指导学生在北京市和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培养目标:结合就业市场需求,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掌握软件技术领域相关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项目经验,能够从事Web前端开发、UI设计、软件项目开发、项目管理、软件测试、系统运维等相关工作。

就业岗位:软件开发工程师、Web前端开发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移动互联应用开发工程师、数据库管理员、UI设计师、系统管理工程师、IT产品服务、维护及销售等。

核心技能:掌握Java等程序设计语言,进行Web前端开发、移动互联开发和项目管理,深入理解Web前端框架技术,能够进行数据库管理、UI设计和软件测试,IT销售、维护和市场推广。

主修课程:程序设计基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UI设计、Web前端开发、数据库技术、HTML5应用开发、动态网站开发、Web前端框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SSM框架技术、网站架构与性能优化、微信小程序开发等。

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可获得教育部“1+X”Web前端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社部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软件测评师证书、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Adobe中国认证设计师证书等。

就业情况:原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近五年就业率平均在95%以上。

专业名称:大数据与会计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专业优势:大数据与会计(原会计专业)专业是我院开设较早的专业之一,2018年入选北京市教委职业教育国际化澳大利亚TAFE项目,2020年获批教育部1+X财务共享服务和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本专业注重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的培养,以核算技能为基础,培养会计、审计、税务、企业财务管理、财务数据分析等应用技能。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应用技能,能够胜任出纳、记账核算、内部审计、财务分析、税收筹划、财务咨询、纳税代理、外部审计等专业岗位工作的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可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正意得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斯诚会计服务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顶岗实习。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会计、税务、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专业必备知识,掌握会计实务操作、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纳税申报、会计信息系统处理和财务数据分析等专业核心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创新能力,适应出纳、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财务管理、审计、财务数据分析、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业务处理等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岗位:主要面向中小微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非营利组织等出纳岗位、会计核算岗位、纳税申报、审计、财务数据分析岗位等。在基层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后,通过努力取得中、高级专业职称,可提升至会计主管、财务管理岗位从事专业管理工作。同时也培养面向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助理、会计和税务咨询岗位的人才。

核心技能: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核算能力;各种税款申报及纳税筹划能力;中小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财务信息处理及财务软件的应用能力;财务数据分析能力;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审计操作能力。

主修课程: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实务、会计信息系统应用、财务报表分析、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税收实务、经济法基础、统计实务、市场营销和ERP沙盘模拟训练等。

资格证书:初级会计师证书及相关的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就业情况:原会计专业近五年就业率平均在98%以上。

专业名称:旅游英语

旅游英语(出入境服务与管理)专业

专业优势:旅游英语专业(出入境服务与管理)以学生为本,坚持就业、创业和升学并举。就业单位多为出入境服务行业中的佼佼者,如北京双雄对外服务公司,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的签证中心,金吉列等出国留学服务与北外国际等英语培训机构,以及北京凯撒等国际旅游品牌企业。该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成果丰富,人才培养品牌辨识度高,保持国内高职院校同类专业顶层引领态势,近三年招生质量和就业质量位居北京独立设置高职院校英语类专业第一,专业学生毕业后与本科院校同类专业毕业生同工同岗同酬。

培养目标: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战略定位和发展,为涉外、出入境、国际旅游等企业、事业单位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理解多元文化,同时具有一定英语基础水平、基本的出入境服务和国际旅游行业专业知识的复合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岗位:学生对口就业岗位包括:出入境服务各类岗位(含外国人出入境服务大厅)、留学服务咨询与各类英语培训(含研学)岗位、领事保护服务咨询岗位、国际旅游各类岗位、海外国际领队、中英文导游等。往届毕业生实习与就业单位以出入境服务机构、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出入境旅行社和国际英语培训机构等单位为主。

核心技能:英语听说与讲解交流能力;英语速记与口笔编译能力;英文网络阅读与写作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

主修课程:综合英语、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文写作、口笔译实务、出入境服务实务、领事保护服务实务、旅行社工作实务、中英文导游实务等。

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可获得“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英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际人才英语考试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商务英语证书”、“导游资格证书”等。

就业情况:近五年就业率平均在98%以上。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专业优势:本专业是北京市2018年新审批的师范专业,2019年首批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名单,拥有一支实践技能强、业务素质好、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比例约占50%,有1名市级职教名师、1名市级专业带头人、1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名市级青年骨干教师;拥有一流的数码钢琴实训室、舞蹈实训室、学前教育实训室,与北京市近30家市级、区级示范幼儿园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培养合格的幼教人才奠定了基础。在校学生享受北京市公费“师范生”待遇。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掌握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保教能力、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教育环境创设能力、自我反思与激励能力,善于沟通,勇于创新,身心健康的学前教育工作者。

就业岗位:北京市幼儿园一线教师、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

核心技能:观察、理解幼儿的能力;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能力;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能力;幼儿园班级管理与家园合作协调能力;教育课件制作能力;幼儿园环境创设与教玩具制作能力;钢琴弹唱、歌表演、幼儿舞蹈编创、绘画、讲故事等职业能力。

主修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与保健、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五大领域)、学前儿童游戏、幼儿教师口语、幼儿行为观察与指导、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幼儿园班级管理、教育课件制作、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钢琴、舞蹈、声乐、美术基础、学前儿童文学等。

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可获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幼儿照护证书、亲子教育指导师证书、蒙台梭利教学证书、奥尔夫音乐教学证书、感统训练师等资格证书。

就业情况:原学前教育专业近五年就业率平均在99%以上。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师资怎么样?

学院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协调发展的教育教学格局。目前,学院坚持立足需求、集约创新、优化布局、激发活力、提升质量、协同发展的思路,调整办学资源布局,正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效益和整体实力。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有1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市级高职示范性专业和2个市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市级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市级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实训基地,是北京高职院校唯一的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获得多项市级精品课程、精品教材、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学生参加全国及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屡次获奖,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四年获得一等奖,北京市人文知识竞赛连续五年获得一等奖。学院各专业紧贴首都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培养人才,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十年就业率平均达98%以上。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奖学金介绍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重新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标准和评审条件

第二条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年1200元;

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学年800元;

单项奖学金,名额不限,每人每项每学年500元;超过5人的团体单项奖,每人每项每学年100元。

第三条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五、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六、学院单项奖学金设有:品行单项奖、学习单项奖、文体单项奖、社会实践单项奖,具体评审条件如下:

(一)品行单项奖:

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学习单项奖:

1、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六级考试;

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文章;

3、参加市级及以上知识竞赛、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院级各类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获得者;

4、获院级认定的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汇总》目录中对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文体单项奖:

凡参加市级及以上文体比赛获奖者;院级各项文体比赛第一名获得者。

(四)社会实践单项奖:

在市级及以上各项重大学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并获奖者。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未解除者;

二、无故未按时缴纳学费者;

三、无故不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四、有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第三章评审程序

第五条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评审办法,按《学生质量综合评估办法(暂行)》(院发〔2018〕16号)执行;单项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为:

一、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评审条件向班级学生质量综合评定小组进行申请;

二、班级初审

各班学生质量综合评定小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初审,同意后报二级学院学生质量综合评估评审小组审核;

三、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学生质量综合评估评审小组审核确认后,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名单后在二级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学院审议

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条件对学生名单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第四章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奖学金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五章评审要求

第七条学生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报送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于2018年7月修订,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9月起施行。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评审机构组成

第二条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任主任,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人任委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设立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任组员。

第三章奖励标准及评审条件

第三条院长奖学金是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设立的,用于奖励在校学生的院级最高荣誉,每学年评选十名,每人奖励8000元。原则上院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能同时获得。

第四条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连续两年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职业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5.获得过学院“十佳大学生”或“十佳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6.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上级行政部门表彰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五条评审程序

1.班级提名

各班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提名候选人,经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同意,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2.二级学院考察

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对班级提名进行考察,确定推荐名单,在二级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审议。

3.学院审议

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条件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召开院长奖学金答辩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第五章表彰与奖励

第六条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院长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院长奖学金登记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六章评审要求

第七条院长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报送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第七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于2018年7月修订,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9月起施行。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07〕32号)的有关精神,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修订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设立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任主任,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负责人任委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设立资助评审小组。资助评审小组由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任组员。

第三章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三年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生;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五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须连续两年获得一等奖学金,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过学院“十佳大学生”或“十佳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须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班级的综合排名为40%以前,无不及格门次,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申请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学生须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第四章奖励人数与奖励金额

第六条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按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名额指标确定,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各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人数按本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按照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确定。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分两等,一等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人每月230元,每年均按十个月发放。

第五章申请与评审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每年9月份,学生本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班级评议。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召开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公开答辩会,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会,且参会的学生3/4以上同意方可推荐。

3.评审小组初审。各二级学院资助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初审,经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初审通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审核后报学生处学生事务办公室。

4.学院审定。国家奖学金评选经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实行差额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选实行等额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汇总材料,上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第十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第六章资金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在全院范围内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十二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用于学生缴纳学费及日常生活开支,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取消资助资格,已发奖助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学院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奖助期间发生违法或违纪行为者;

2.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者。

第十三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章申诉

第十四条学生个人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候选人情况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学院领导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于2018年7月修订,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8年9月起施行。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费收费介绍

我院学费标准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免学费,普通高职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高职专业每学年10000元,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20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750元。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就业介绍

https://xsc.bjypc.edu.cn/jiuye/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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