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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2024-09-03 03:48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四川大学成人教育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以下简称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University。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2017年,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三个校区。  

第三条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办学实体。  

第二章招生政策  

第四条我校成人教育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五条我校成人教育的学习层次有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可申请免试就读专升本。  

第六条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只招收入学考试为英语的考生。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专升本新生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八条2018年度我校成人教育拟在四川、广西、西藏和海南等四个省(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艺术、法学、工学、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各地招生层次、学习形式和专业目录详见各省(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学制、学习形式和学习地点  

第九条我校成人教育学制为:高起专两年半、专升本两年半。学习形式有业余、函授两类。业余类学习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到校学习或通过网络学习,上课地点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华西校区、华西青羊校区。函授类学习为每学期集中3-4周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华西校区或教学站(点)学习或通过网络学习、复习、考试。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校成人教育录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各招生地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四川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加试艺术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国家针对成人教育特点,制定了相应录取照顾政策,四川大学执行国家制定的录取照顾原则,将符合条件学生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请考生向各县级招办查询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我校成人教育部分专业定向招收委培单位选送的考生。凡注明“委托培养”的专业不对社会招生,社会考生不得填报此类专业。  

第十三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时间、地点等在公布招生专业时同时公布。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加试专业课者,视为放弃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我校成人教育在公布招生专业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条我校录取的学生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盖有四川大学校印和校长签章的成人教育专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网上学历文凭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学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我校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地址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西五教,邮政编码:610065。校内招生办公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逸夫科技楼一楼。咨询电话:028-86089099、86089199。招生信息发布网站:http://cce.scu.edu.cn  

第十七条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由我校纪委、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监督。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教专业介绍: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专科专业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专科专业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专业(1)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专业(1)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专业(2)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专升本专业(2)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别说明  

(一)关于2018年全国成人高考  

1.报名工作大约在8月底9月初开始,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和流程请考生向当地区县招生办公室咨询或到我院网站查询。  

2.全国统考考试科目(每科150分):高起专(总分450分):语文、数学(文/理)、英语;专升本(总分450分):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详见招生专业)。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3.考试时间:10月27日、28日。(二)关于学位申请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川学位[2014]10号)文件规定及《四川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校学位[2014]4号)文件规定,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教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且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在取得学籍至申请学位前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  

4.须参加校学位办组织或认定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①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②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③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④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术科加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参加成人高考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文化考试报考证到校加试术科(绘画工具、食宿自理)。报名时间:11月1日和2日,考试时间:11月3日;咨询电话:028-85411566;报名地点: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四川大学东区老工会第一幼儿园旁边);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加试术科者,视为放弃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咨询  

咨询地址: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大厅(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磨子桥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逸夫科技楼一楼)咨询热线:028-8608919986089099来校路线: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磨子桥,进入四川大学北大门,前行至行政楼后方逸夫科技楼一楼。(学校禁止校外机动车入内,请勿自驾车。)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电话:028-85464822

网站:http://www.zhonzhuan.com/scu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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