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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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
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
专业名称:法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
第一,专业定位和方向介绍。
法学院法学专业成立于2004年,招收蒙语班和汉语班。始终贯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能够适应自治区建设发展、蒙汉兼通的法学应用型专家。法律专业以内蒙古为基础,辐射内蒙古自治区法律实务人力资源和新疆、青海、甘肃、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八省区蒙古语法律实务人力资源社会需求,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从事法律实务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结合依法治国和国家管理体系的构想,服务于自治区和八省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建设需求,重视培养各行业所需的法律事务人员和继承人。以非师范民族教育为特非师范民族教育为特色,主要加强法律基础理论和知识,使学生具备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的基础能力。
第二,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宽口径、创新型、高素质的要求,根据专业自身的特点和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现状,采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本专业培养地方政治理论素质高、分析能力强、判断能力强、实际操作能力强、熟悉中国法律及相关政策、运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解决法律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业人才。
第三,人才培养规范。
(1)学制:4年,学生3-6年即可完成学业。
(二)毕业标准: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标准》的要求。
(三)授予学位: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评定细则》的要求,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㈣人才培养规范:
通过四年的专业学习和实践训练,学生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法学各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中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掌握法学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趋势,具备从事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素质结构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党和国家的政治方针,培养崇尚法律的坚定信念,具备法律职业伦理,遵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质量,了解我国的立法、司法、执法情况,积极参加有益的法律实践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乐观的思想情绪。
2.知识结构要求:掌握法学各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本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趋势,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初步的科研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读、写、听、说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能够熟练阅读外语专业文献;具有独立掌握和应用新知识的能力。
3.能力结构要求: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和坚实的专业基础,具有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探索法律事实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常用司法文件写作能力,学会运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解决司法事务。
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评价:
学校整体大,环境好,绿化好。学校整体布局合理,校园盖得很好。学风优良,学习氛围浓厚,大学几年来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