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十中学[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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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明市第十中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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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中学招生简章

校园风貌.jpg

三明市第十中学概况

三明十中地处十里钢城中心,创建于1972年3月12日。前身为“三明钢铁厂子弟学校”,1985年7月改称“三明钢铁厂第一中学”,1998年6月从三钢分离归梅列区政府管辖,更名“三明市第十中学”。2012年8月26日,梅列区教育局正式宣布“三明十中”“青山小学”合并成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并宣布了人事干部任免通知。颜丽珍同志担任校长兼总支书记。  

学校占地面积10642㎡,生均校园面积15.47㎡。校舍面积8982.12㎡,其中教学楼、综合教学楼和实验楼各一幢,生均校舍面积13.06㎡。运动场占地7567㎡,内设有250米的环形塑胶跑道和篮球场4个,排球场2个及室外乒乓球桌等运动设备。在校生近700人,16个教学班。现有教职工人数68人,高级29人,占教师比率42.64%。  

近年来,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新建教学楼宽敞明亮的教室、现代的图书馆、多功能的架空操场以及集多功能教室为一体的综合楼,为提升教育质量,培养优秀学生提供了有利的基础保障。同时,学校校园网、监控安全系统、数字广播系统、各功能室,班班多媒体等设施完善。学校备有卫生室、心理咨询室,有专职校医、全国三级心健师各1名。学校图书馆(室)为省级示范图书馆,现有图书38395册,生均56册;学校体、音、美器材配备,劳动技术课专用教室符合建设标准,  

办学44年来,学校领导班子与时俱进,坚持以德治校、依法执教,秉承“敬德、睿智、博才、思进”的校训精神,按照内涵十中,活力校园的基本思路,以“聚众心,会众智,齐努力,共发展”为治校方略,以“培养有素质的人才”为办学目标,以“精细管理,追求卓越”为办学特色;打造“活力内涵,创新发展”的校风、“敬业爱生,勤教善研”的教风、“勤学精思,志诚崇善”的学风,共同营造和谐于心、美丽于行的活力校园。学校先后荣获了2015年全国体育工作示范校、省级初中示范校、省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福建省教育科研基地校、福建省先进教工之家、省中学示范图书馆、省中小学英语课堂教学模式优化研究与实验学校、市文明学校、市花园式单位、市绿色学校、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市级诚信学校、市平安先行校、市德育先进校等90多项荣誉,充分展示了学校全体师生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崭新精神风貌。2014年被福建省教育厅确定为“身边的好学校”。  

以颜丽珍校长为核心的三明十中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务实进取。学校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把常规管理作为办学的重中之重来落实,教育教学质量连年攀升,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2010年起,学校以创建篮球文化学校为突破口,努力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经过几年努力,这一办学特色逐渐形成一定的区域影响,2011年起,篮球品牌被评为区特色教育品牌。2012年被评为梅列区阳光体育特等奖。三明电视台、三明日报多次报道了我校篮球品牌创建情况,市教科所也把我校以篮球文化为核心的大课间活动作为优秀案例推荐到省里参赛并获得二等奖。2013年市教工运动会、2015年市第六届运动会都要求我校学生在开幕式上表演篮球操。在近三年的省市各类检查中,各级领导、专家对我校篮球文化特色学校品牌给予高度评价,省教育学院黄家骅在多次校长培训班等讲座中介绍我校的办学特色。2015年10月,我校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体育工作示范校。  

三明市第十中学(小学部)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小学非“三统一”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政办〔2020〕4号)、《2020年梅列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梅招〔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截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梅列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常住梅列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外国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报名时间  

梅列辖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统一于7月1日开始,报名办法具体见“六、报名程序”要求。  

三、报名方式  

具有梅列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常住梅列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均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并实名认证等方式进行报名。  

四、登记区域  

1.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实际住址均在青山一村、青山二村、青山三村片区(以鹰厦铁路西侧为界,列西铁路道口以南属于三钢集团公司的区域)。  

2.我校上述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五、招生办法  

根据“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分批录取,遵循志愿;积分排名,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次录取新生。  

继续实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向一户家庭提供学位的办法。不动产和户籍(不含寄户)迁移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1.批次对象及录取办法  

(1)不参与积分对象(优先录取批次)  

①“三统一”人员子女: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户籍和实际居住“三统一”的适龄儿童(含三代同户,即孩子的户口与祖辈及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同住,且法定监护人及孩子在市区内另无住房);  

②省、市有关政策性照顾对象: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  

办法:按划片录取到片区学校,遇学位不足时,采用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到就近学校入学;省、市政策性照顾对象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由教育局按政策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录取。  

若片区学校房产学位被占用,则由教育局统筹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2)参与积分对象  

①第一批次积分对象  

“两统一”人员子女:户籍和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在招生片区,但未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户籍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无房产的适龄儿童;房产(占51%及以上产权)和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但户籍未迁入的适龄随迁子女。  

办法:在优先录取批次对象录取后,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招收第一批次积分录取对象。符合第一批次积分录取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填报志愿,各校优先录取登记片区学校生源(第一志愿),若登记生源数少于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登记生源数超出学位数,则按积分排序依次录取;所有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则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若片区学校房产学位被占用,不能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的资格,需参加片区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其它志愿排序录取。  

②第二批次积分对象  

其他对象:符合招生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  

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持有梅列区居住证(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居住证)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  

办法:根据划片所属学校在优先录取批次、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录取后的空余学位情况,招收第二批次积分录取对象。符合第二批次积分录取条件的对象,按要求填报志愿,各校优先录取登记片区学校生源(第一志愿),若登记生源数少于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登记生源数超出学位数,则按积分排序依次录取;所有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则按全区积分排序依次参加其它志愿录取。  

随迁人员租住片区学校房产学位被占用的,不享受片区学校优先录取的资格,需参加片区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其它志愿排序录取。  

2.积分计算办法(第一、二批次积分对象)  

(1)户籍积分。一是属于梅列城区实际户籍的(寄户除外),得基础分30分,从迁入户籍最近时间算起,另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二是属于寄户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寄户并实际居住在招生片区的,不加户籍基础分,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不累加计算;2020年1月1日之后寄户的,不予计分。  

(2)房产积分。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拥有房产,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住建局相关系统登记的时间为准,房产基础分30分,另每满一月计0.5分。  

(3)居住证积分。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连续居住的,按居住证时间计算,每满一月计0.5分,法定监护人一方和适龄儿童可累加计算。  

(4)社保积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参加三明市区职工养老保险的,从缴纳当月开始计分,每满一月计0.5分。  

(5)奖励积分。一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参加三明市民文明积分,上年度文明积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在申请市区小学积分入学对象中排名前1000名的,按照名次从低到高给予0.01分至10分奖励。二是在梅列区上年度纳税贡献排名前50名的民营企业员工子女(需提供企业用工合同、工资证明等),按照排名从低到高给予0.2分至10分奖励,每个企业每年积分奖励人数不超过2人(政策性照顾对象除外)。两类奖励积分可累加,但最高不超过10分。  

上述项目(不含寄户和奖励积分)计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说明:报名对象在招生平台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平台可自动获取招生对象的积分要素,并自动计算,除平台或学校通知个别无法获取积分要素的对象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提交材料外,其它报名对象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3.积分排序办法  

(1)第一批次积分对象积分分值由户籍(或居住证)、房产、社保及奖励积分累加;若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按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若户口迁入的时间仍相同,按房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  

(2)第二批次积分对象积分分值由居住证、社保及奖励积分累加。若第二批次积分对象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按居住证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若居住证登记时间仍相同,按社保缴交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  

六、报名程序  

1.认真阅读招生公告  

可通过学校门口张贴的招生公告或关注三明市第十中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相关事宜。  

2.实名认证申请(6月30日前)  

学生家长通过下载“e三明”APP、关注“e三明”公众号或访问“e三明”网站进行实名认证。  

3.招生对象在线登记(7月1日-7月5日)  

符合我校条件的招生对象在平台上报名登记,其中第二批次积分对象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与居住证地址相同的房产证原件电子照片。若无上网条件、网络报名不成功或报名材料在网上无法认证的家长,请于7月4日至5日到三明十中大门口进行现场报名或提交相关审核。逾期未进行登记的家长视同弃权。  

在招生登记建档时若提供虚假材料,梅列户籍适龄儿童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梅列辖区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回原籍就读,情节严重的,报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根据积分排名未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适龄儿童,应做好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的准备。  

4.材料审核(7月6日-7月15日)  

学校根据网上各项材料,组织审核材料,并判定对象的积分批次。  

5.不参与积分对象录取(7月16日)  

录取经审核符合“三统一”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系统推送录取结果。  

6.积分核实(7月17日-7月22日)  

积分系统自动计算积分,向申请对象公布积分结果,学校接受复核并确认积分结果。对积分试算有异议的,应于7月22日24: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7.积分确认(7月23日)  

对积分结果无异议的应于7月23日24:00前通过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积分确认,逾期未确认的默认无异议,并由系统自动进行确认。  

8.第一次剩余学位公布,积分公示(7月24日)  

(1)在招收“三统一”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公布我校剩余学位。  

(2)公示系统测算家长确认后的积分(截止时间内家长未确认由系统自动确认)及排序。  

9.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志愿填报(7月25日-7月26日)  

经审核确认符合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另除本片区学校外,可任选N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含3所列西片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填报。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梅列辖区积分入学资格。  

10.第二次公布剩余学位(7月27日-7月28日)  

系统向第一批次积分对象推送录取结果,同时公布各校招收完第一批次积分对象后的剩余学位。  

11.第二批次积分对象志愿填报(7月29日-7月30日)  

经审核确认符合第二批次积分对象,志愿填报采取1+N的模式,其中“1”即本片区学校为必选校(含本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情况);另除本片区学校外,可任选N所有空余学位学校(含3所列西片学校)作为志愿学校填报。未按要求填写志愿的,系统不予确认,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梅列辖区积分入学资格。  

河东片区学校有:三明市实验小学、三明学院附属小学、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梅列区实验小学、梅列区第二实验小学、梅列区东新小学、梅列区沪明小学、梅列区贵溪洋小学(暂寄M2)、梅列区上河城小学。  

河西片区学校有:梅列区列西小学、三明十中附属小学、梅列区群英小学。  

12.公布录取名单(8月1日-8月3日)  

(1)系统向第二批次积分对象推送录取结果;  

(2)公布名单。学校公布由主管教育局核准的新生名单。  

13.办理入学  

8月30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保留学位。  

另:若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需要,招生时间安排需做调整时,招生系统将向监护人推送相关信息。  

七、温馨提示  

1.今年初次采用网络报名,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并关注“e三明”APP推送的相关消息。报名操作手册及后续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三明市第十中学微信公众号。  

2.7月4日-5日到校的家长(尽量来能熟练操作手机的亲属)请佩戴好口罩,进入校园请服从防疫管理,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不在校园随处走动。

三明市第十中学联系方式

电话:0598-8224028

地址:梅列区文体路与青山四路交叉路口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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